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沈84-安12块化学驱5井组先导试验地面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全文予以公示。
一、项目名称:沈84-安12块化学驱5井组先导试验地面工程项目
二、建设地点:新民市兴隆堡镇宴海营子村东侧
三、公示内容:详见附件。
四、公示期为:2020.7.13—2020.8.7(20个工作日)
五、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王俭
联系电话:18240399979
通讯地址: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沈阳采油厂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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