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除臭、雨污分流及沼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(一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全文予以公示。
一、项目名称: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除臭、雨污分流及沼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(一阶段)
二、建设地点:辽宁省海城市响堂管理区榆树村老尖山
三、公示内容:详见附件。
四、公示期为:20个工作日(2021年11月1日-26日)
五、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杨传峰
联系电话:13394129645
通讯地址:辽宁省海城市响堂管理区榆树村老尖山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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